[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3-06 08:27:3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6日讯(通讯员 魏璐璇)3月3日上午,屈原管理区2023年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2年“三农”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聚焦聚力国家农高区创建和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屈原高质量跨越发展夯实“三农根基”。区党委书记向科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党委副书记田明清主持会议。
会上,区党委委员、区党委区管委办公室主任彭典宣读了2022年度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通报;营田镇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河市镇三和村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河市镇大湾村就经营田管理改革工作、凤凰乡河泊潭村就保障粮食安全工作分别作现场发言;营田镇义南村就农村社会治理工作、营田镇荷花村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凤凰乡琴棋村就油菜种植工作、惠众粮油专业合作社就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工作分别作书面发言;各乡镇分别向区党委区管委递交了粮食安全责任状。
向科军表示,过去一年,屈原管理区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稳住了“三农”基本盘,各项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农业强”有新进步、“农村美”有新变化、“农民富”有新成绩。我区成功获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荣获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先进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先进单位、粮油生产先进单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在全市区系列考核中排名第一。但新形势下“三农”工作还存在农业生产中间强两头弱、农民种粮意愿降低、农高区创建短板指标明显、新型经营主体小而不强、基层治理质效不优、乡村建设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能力作风不够等问题。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更加深入地研究把握“三农”工作,做到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在发挥优势上率先领跑,在补齐短板上加速抢跑,在创新破难上发力快跑,在争先进位上团队赛跑,以舍我其谁的勇气和担当推进我区农业由“大”向“强”跨越。
向科军强调,要立稳时代潮头,坚定建设农业强区的政治自信。“三农”工作是实现固本安民的治国之要,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之举,是实现发展突围的必由之路。屈原因农而生,因农而兴,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等“三农”重点领域争当排头兵、争创先进典型,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示范样板。
向科军指出,要聚焦重点任务,奋力开创农业强区的崭新局面。建设农业强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结合实际,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要聚势聚能提升农业科创水平、用心用力保障粮食生产、提质提效推进生态高效农业、全心全意巩固脱贫成果、高标高品建好美丽乡村、创新创优推动农村改革、规矩规范赋能乡村治理。总的目标要求是,到2025年,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成功创建并授牌,农业农村现代化成为全省标杆,乡村振兴成为省市样板,“三农”工作蝉联全市先进,农业强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在19万亩、8万吨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50%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gdp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向科军强调,要突出争先进位,强化建设农业强区的工作保障。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党,核心在人。必须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压实责任担当干、解放思想创新干、凝聚合力攻坚干、转变作风务实干、督查考核盯住干,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凝心聚力、苦干实干,为屈原高质量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作出“三农”贡献。
就如何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田明清强调,要咬定目标抓落实,锚定市委普华书记提出的“三个全域”工作要求、向科军提出的总体目标及七项重点工作任务作为工作的奋斗目标,具体到2023年,四项省市排名工作的目标就是保类进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要保持市级先进,争取省级先进;粮油生产要继续保持市级先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保三进位;巩固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确保市级先进,争取省级先进。要明晰思路抓落实,一是生态农业高效的思路,即坚持优品种、优品质、优模式、优品牌;二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思路,重点把握粮食播种面积完成19.8万亩、监测点和所在村的周边播种面积全面达标、非农化和非粮化工作三个方面。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坚决落实“一线工作法”,开展“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聚民心”大调研活动,每季度走访联系20户群众,每户每次走访不少于半小时。要大干当前抓落实,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播种季节,当前各部门要统筹做好粮食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春耕备耕工作。
全体在家区级领导、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副书记及政府(办事处)分管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乡村振兴专干、乡村振兴指导员、驻村工作队长、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代表等参加会议。
[责编:姜静]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