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进行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职能交接
[来源:常德晚报] 2023-03-06 09:12:40
日前,常德市民政局、市住建局联合召开市城区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职能交接会议。与会人员就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的档案接受、审批办理、报送备案等工作进行了商议,并移交了相关文件资料。
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以及省民政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申请,由县市区住建部门全面受理。
会议提出,项目单位开发建设住宅区、楼宇等项目,在获得土地使用许可后、立项备案(核准、审批)前,应向住建部门提出命名申请,由住建部门按相关程序审批,使其成为标准地名。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等各项行政文书,以及地名标志、门牌设置,应当使用标准地名。(吴紫欣 何绍喜 谢萍)
一审:刘蓉
二审:鲁融冰
三审:姜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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